換房族必看!掌握「房屋重購退稅」,讓你退稅輕鬆又省錢!
「房屋重購退稅」是屋主將原居住房子出售,購入新屋自住,在買賣的過程中,政府會將中間產生的稅金(「重購退稅」包含了「土地增值稅」和「財產交易所得稅」),退還給購買房屋的人,以下透過簡單表格與敘述,讓你將房屋重購退稅的申請條件、退稅項目與申請方式一次搞懂!
一、申請條件:
1.買賣所有權人須為本人或其配偶
所有權均為「本人」較保險,不然可能只能退「財產交易所得稅」
2.買賣的不動產須為自住使用並辦理入籍
需向到房屋所在地的「稅捐稽徵處」申請登記「自用住宅」
3.原持有房屋在簽約出售前1年不得有出租與營利等情況
借他人寄戶口也有風險喔
4.如要申請房屋重購退稅,須在產權移轉完成2年內進行申請
不論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,只要新舊房地移轉時間,在2年內符合自住規定者,皆可申請
5.若購買之房屋與土地在五年內有營利、出租、售出等情況發生,須追繳原退還或扣抵的稅額。
二、退稅項目:
包含了土地增值稅、財產交易所得稅(綜合所得稅、房地合一稅),稅金差異會用下表簡易呈現:
三、重購退稅申請文件及方式: